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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手!这种骨科常用药被严管,曾多次出现不良反应

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骨肽类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19年第111号)》,决定对骨肽类注射剂〔包括骨肽注射液、骨肽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骨肽和注射用骨肽(Ⅰ)〕说明书【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明确儿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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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儿童禁用

骨肽类注射剂的适应症为用于促进骨折愈合,也可用于增生性骨关节疾病及风湿、类风湿关节炎等症状改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得知,国内获批的相关骨肽注射剂有四十多种,涉及厂家包括长春普华制药、吉林菲诺制药、南京新百药业、哈尔滨三联药业等多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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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被要求修改说明书的几种药物,都是骨科用药,用于促进骨头的修复、生长和愈合。”山东省立三院药学部主管药师张明珠说,说明书修订后,医生用药也将更加谨慎。

记者注意到,不良反应为此次骨肽类注射剂修订的重点。修订说明书新增“警示语”:本品有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报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本品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此次说明书修订,明确规定骨肽类注射剂儿童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老年用药】项修改为: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国家药监局要求,所有骨肽类注射剂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骨肽类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20年2月25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曾多次出现不良反应

“说明书修订增加了孕妇、哺乳期、儿童禁用、肝肾功能不全禁用,以及一些不良反应和警示信息,说明这个药的安全性受到了国家关注。”张明珠说。

事实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早在2010年就曾发布通报,对骨肽和复方骨肽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进行提示。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骨肽和复方骨肽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较为典型,尤其作为多组分生化药,该2个品种引起的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情况较突出。

2004年初至2009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骨肽和复方骨肽的病例报告数共计3855例,且基本呈每年递增趋势。其中,有关骨肽的病例2933例,涉及注射剂型2705例; 有关复方骨肽的病例922例,均为注射剂型。骨肽和复方骨肽严重病例报告共计146例(骨肽:106例;复方骨肽:40例),约占所有报告的4%,且均为注射剂型。骨肽和复方骨肽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过敏及过敏样反应,其中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共计50例(骨肽注射剂:38例;复方骨肽注射剂:12例),占2个品种严重病例报告的34%。

多种中药注射剂被严管

其实,不止是骨肽类注射剂,近一年来,不少中药注射剂,都被要求修改说明书。

12月13日,国家药监局公告要求修订复方斑蝥胶囊和丹香冠心注射液说明书;12月12日,国家药监局公告要求修订热毒宁注射液说明书;11月19日,国家药监局连发两则公告,要求对脑苷肌肽注射液、复方骨肽注射剂两款药品修改说明书。

上述修订公告,都要求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和患者合理用药等。

张明珠说,不少修订要求新增警示语,以及新增不良反应等,这也意味着,这些药物将在临床使用上有所限制。

事实上,骨肽等中药注射剂临床不合理用药的现象,也受到国家的重点关注。去年,神经节苷脂、脑苷肌肽、骨肽等,被纳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此前,这几种药物也被山东省列入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中,这意味着临床使用将更加谨慎。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小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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